福建省教育厅鞠维强厅长对新课程实验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
摘自: 2007年8月10日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李天奇
<<在2007年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一)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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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九年课时总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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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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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门类 |
品德与生活 |
品德与生活 |
品德与社会 |
品德与社会 |
品德与社会 |
品德与社会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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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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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 |
历史与社会 |
历史与社会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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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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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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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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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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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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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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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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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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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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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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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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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课时数(节)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34 |
34 |
34 |
274 |
学年总课时数(节) |
910 |
910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1190 |
1190 |
1122 |
9522 |
注:1、9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科技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2、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研究性(或探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准确把握品德类课程的特点,改变单纯知识传授的倾向,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出发,联系社会实际,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2. 综合实践活动是小学三年级到高中阶段的必修课程,其具体内容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各个领域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合作和综合化的学习。
3.小学三年级以上开设英语课程。要改进中小学英语教学的方法、考试和评价方式,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听说能力为主,主要考查学生的听、说能力,逐步推行英语等级考试制度。
4.小学三年级以上开设信息技术课程。要注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和提高学生对计算机应用的兴趣,促进信息技术在各学科教学、个别化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中的普遍应用。
(三)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以保教结合为基本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与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四)普通高中课程按照国家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重视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为培养学生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主动性,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保障每个学生获得公平发展与成长的机会。
(二)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改革传统学习方式,拓展教学空间,组织学生进行课内外的合作、讨论、交流,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行实际操作、试验和探索。
(三)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探索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以民主平等、共同活动为基础,促进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相互支持的体验。
(四)学校是教学改革的主体。学校要及时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的趋势,展开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激发教师和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优化教学过程。
(五)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室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各级教研室要与省内外的大学特别是师范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共同为教师提供教育理论、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和服务。
(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多样化。
(一)探索并构建促进学生基础性和个性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在关注学生成就的同时,关注学生情感、态度、行为方式的发展。评价不仅要进行终结性评价,更要进行过程性评价,要客观地记录学生的发展轨迹和成长过程,发挥学生的作品、作业活动记录等的评价功能。评价不仅是教师的单一评价,更是多元主体的评价,把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以及其他社会成员评价结合起来。
(二)建立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组织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促进课程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四)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
1.坚持小学生就近入学,禁止小学进行区域性统考、统测。小学每学期只举行一次由学校组织的语文、数学的期末考试,其他学科根据平时成绩进行考查。考试和考查采用等级制或评语制。
2. 禁止任何初中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学生入学。禁止初中进行区域性统考、统测、会考。初中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3. 完善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考试制度。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鼓励高中免试招收其他学生。
继续实行以市为主组织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扩大课程改革实验县(市、区)中考改革的自主权。
4.改革普通高中会考。强化会考的监控性功能,通过会考渠道,促进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发展。把学生的高中毕业权逐步下放给学校。
5.中小学的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辉煌成就,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国基础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原有的基础教育课程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决定,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新的课程体系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新课改将各种注重于传授方法, 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均衡发展, 同时将教学过程简化, 修改过去不合适的教学内容, 倡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 同时培养学生对新事物的探究及团队很做能力, 另外, 将完善评价机制, 同时将课程设置的权利下方到地方,学校, 增强适应性.
3.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4.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5.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
6.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10.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11.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13.完善基础教育教材管理制度,实现教材的高质量与多样化。
实行国家基本要求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政策,鼓励有关机构、出版部门等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组织编写中小学教材。建立教材编写的核准制度,教材编写者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向教育部申报,经资格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完善教材审查制度,除经教育部授权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外,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及跨省使用的地方课程的教材须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地方教材须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教材审查实行编审分离。
改革中小学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单一渠道发行的体制,严格遵循中小学教材版式的国家标准。教材的出版和发行试行公开竞标,国家免费提供的经济适用型教材实行政府采购,保证教材质量,降低价格。
加强对教材使用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学校和社会公布经审查通过的中小学教材目录,并逐步建立教材评价制度和在教育行政部门及专家指导下的教材选用制度。改革用行政手段指定使用教材的做法,严禁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教材。
16.为保障和促进课程适应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教育部总体规划基础教育课程,制订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订国家课程标准,积极试行新的课程评价制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规划地方课程,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经教育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单独制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使用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
科目 |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
选修学分Ⅰ |
选修学分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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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10 |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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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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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数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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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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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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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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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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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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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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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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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技术 (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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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艺术或 音乐、美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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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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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 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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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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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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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设置研究性学习活动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此外,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另: 课程实施与评价
1.合理而有序地安排课程
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学生可跨班级选修;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
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
为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高中三年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开展教育活动。
2.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引导学生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学校要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应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并在选课前及时提供给学生。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有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而长久的联系,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要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学校要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使学生实现有个性的发展。
3.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
学校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学校应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等建立联系,形成有力推动课程发展的专业咨询、指导和教师进修网络。
4.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为保障高中课程的实施,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同时,大力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享。
学校课程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注重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农村地区的高中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开发课程资源。
学校课程既可以由学校独立开发或联校开发,也可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要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5.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高中教育质量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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