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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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九年课时总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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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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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门类 |
品德与生活 |
品德与生活 |
品德与社会 |
品德与社会 |
品德与社会 |
品德与社会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思想品德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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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 |
历史与社会 |
历史与社会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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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科学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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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语文 |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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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数学 |
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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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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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外语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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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信息技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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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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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艺术 |
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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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综合实践活动 |
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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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地方与学校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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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课时数(节)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34 |
34 |
34 |
274 |
学年总课时数(节) |
910 |
910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1190 |
1190 |
1122 |
9522 |
注:1、9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科技节、运动会、远足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2、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研究性(或探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准确把握品德类课程的特点,改变单纯知识传授的倾向,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出发,联系社会实际,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2. 综合实践活动是小学三年级到高中阶段的必修课程,其具体内容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各级教育行 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各个领域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提出不同的要求,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探究、合作和综合化的学习。
3.小学三年级以上开设英语课程。要改进中小学英语教学的方法、考试和评价方式,以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听说能力为主,主要考查学生的听、说能力,逐步推行英语等级考试制度。
4.小学三年级以上开设信息技术课程。要注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和提高学生对计算机应用的兴趣,促进信息技术在各学科教学、个别化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中的普遍应用。
(三)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依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以保教结合为基本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与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四)普通高中课程按照国家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的同时,设置丰富多样的选修课。重视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为培养学生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主动性,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保障每个学生获得公平发展与成长的机会。
(二)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改革传统学习方式,拓展教学空间,组织学生进行课内外的合作、讨论、交流,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进行实际操作、试验和探索。
(三)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探索师生互动的教学模式,以民主平等、共同活动为基础,促进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相互支持的体验。
(四)学校是教学改革的主体。学校要及时了解国内外教育教学发展的趋势,展开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激发教师和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优化教学过程。
(五)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室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各级教研室要与省内外的大学特别是师范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共同为教师提供教育理论、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导、培训和服务。
(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多样化。
(一)探索并构建促进学生基础性和个性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在关注学生成就的同时,关注学生情感、态度、行为方式的发展。评价不仅要进行终结性评价,更要进行过程性评价,要客观地记录学生的发展轨迹和成长过程,发挥学生的作品、作业活动记录等的评价功能。评价不仅是教师的单一评价,更是多元主体的评价,把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以及其他社会成员评价结合起来。
(二)建立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组织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促进课程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四)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
1.坚持小学生就近入学,禁止小学进行区域性统考、统测。小学每学期只举行一次由学校组织的语文、数学的期末考试,其他学科根据平时成绩进行考查。考试和考查采用等级制或评语制。
2. 禁止任何初中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学生入学。禁止初中进行区域性统考、统测、会考。初中毕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3. 完善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考试制度。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鼓励高中免试招收其他学生。
继续实行以市为主组织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扩大课程改革实验县(市、区)中考改革的自主权。
4.改革普通高中会考。强化会考的监控性功能,通过会考渠道,促进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发展。把学生的高中毕业权逐步下放给学校。
5.中小学的考试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学习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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